山东省教育厅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地点变更通知

作者:来源:泰山学院发布时间:2019-06-24浏览次数:1376

为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改革,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省教育厅全部行政许可事项和部分公共服务事项自2018年830日上午9时起统一进驻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届时,原有事项办理地点停止受理相关事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事项
(一)行政许可类(5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2.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在济南、青岛、烟台行政区域内办学的申请人可到济南、青岛、烟台市教育局、政务服务中心或山东政务服务网所在市级平台提交申请)
3.实施专科教育的高等职业学校筹设、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终止审批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审批(申请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每年3月或9月提交申请)

5.举办实施专科教育和高级中等教育、自考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申请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法每年3月或9月提交申请)

(二)公共服务类(3项)

1.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 2.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服务 3.信息公开

二、办公地址

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
窗口联系电话:0531-82083161
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站前路91号楼第4层,市内可乘4路、18路、32路、35路、49路、118路、K11路、K29路、BRT-5路等公交车至天桥南或站前路南口公交站点下车即到。
邮编:250001
三、咨询电话:0531-12345
四、受理窗口工作时间

工作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办理方式
(一)现场提交。申请人可以到山东省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类7号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二)网络提交。目前仅限行政许可事项,除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 在规定受理时段登录山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通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传申请材料扫描件外,其他4项行政许可事项均可以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省教育厅分厅(网址:说明:C:\Users\ADMINI~1\AppData\Local\Temp\%W@GJ$ACOF(TYDYECOKVDYB.png
http://zwfw.sd.gov.cn/sdzw/dept/items/dept_index.do?orgcode=SD370000JY),扫描申请材料上传后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