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顺利完成教工公寓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及发放工作

作者:来源: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专班发布时间:2021-02-09浏览次数:1504

24-6日,我校在南北校区开展了教工公寓不动产权证书集中发放工作。党委书记范真多次对教工公寓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提出意见,要求工作专班切实负起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真正为教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尽快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顺利完成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切实增强教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党委副书记、校长秦梦华,党委委员、副校长于鸿远分别向购房职工代表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书。




学校南北校区教工公寓分别建设于2005年和2012年,共建设1206套,已分配1162。一直以来,由于相关政策不具备而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购房职工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近年来,学校党委以不把历史遗留问题再留给历史的责任担当,将办理教工公寓不动产权证书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为教职工解难题纾民困的首要问题重点进行研究部署。



201910月,在泰安市出台《泰安市市区房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后,学校立即成立办理不动产权证工作专班,积极主动与市“7.9”工作专班对接沟通,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会议研究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全力攻坚克难促办证。专班在校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在泰安市“7.9”工作专班的大力支持帮助下,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购房职工的切身利益,以严谨规范、耐心细致的工作作风扎实推进办证工作。

专班工作人员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认真了解办证工作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合理优化工作流程、不断解决办证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历时近一年时间,于202012月中旬完成了学校层面的工作,共有1135户购房职工达到办证条件。截止到27日,学校南北校区教工公寓1016户购房职工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