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研字〔2017〕2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教研〔2017〕1号印发)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部署要求,促进我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五个更加”的发展思路,更加突出培养模式转变,更加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更加突出结构调整优化,更加突出调动各方资源参与研究生教育的积极性,更加突出对外开放,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为山东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高端人才支撑。

  坚持以服务需求为主线,主动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更好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经济转型发展和产业优化升级;以机制创新为核心,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要求,分类改革选拔方式和培养模式,鼓励开放合作与个性化培养,充分激发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质量评价为抓手,不断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健全主体多元、多维分类、公开透明的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保障体系。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实力雄厚、适应需求、质量较高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使我省研究生教育综合竞争力和国内外影响力明显提升,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

  规模结构更加合理。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规模稳步增长,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数量逐步增加,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力争到2020年,山东省在学研究生规模达到12.5万人以上,博士研究生达到1.2万人以上。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模比例达到4:6。实现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的突破性发展。

  培养质量明显提高。质量评价和监督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完善,寓教于研、产教结合的培养模式基本形成,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建成一批具有特色、国内外领先的研究生培养基地。研究生对高水平科研成果、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稳步提升。

  国际化程度显著增强。扩大国际交流合作,加大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国外知名高校及高层次办学机构合作项目的支持力度;研究生参与国际会议、海外访学、联合培养的比例与层次逐步提高,具有海外学习与工作经历的导师和博士研究生比例显著提高;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来鲁留学研究生规模增长一倍。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结构布局,提升服务需求能力。

  1.优化学位授权布局结构。进一步完善学位授权体系,制订全省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加强区域之间、校际之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资源共享。在新增学位授权和动态调整中,进一步突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导向,重点发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对人才需求迫切的学科授权点。如装备制造、现代交通运输、海洋科学与工程类、农业科学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新能源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软件业类、医药类、新工科类、人口医疗和养老类、传统医药类、金融类等;继续壮大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齐鲁传统文化等在内的哲学社会学科授权点;积极培育支持我省空白、新兴交叉的学科新增学位授权点;限制或停止增列布点较多、规模较大且就业率较低的学位授权点。

  2.加大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控力度。逐步建立研究生教育规模、结构、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改进完善招生计划分配方式,通过增量安排和存量调控,调整优化区域间、培养单位间和学科专业间的招生结构;积极发展特色优势学科的同时,支持基础学科、科技前沿学科与服务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需求、解决重大战略问题和储备战略人才的学科发展;积极支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保证高层次专家的研究生招生数量;积极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单列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招生计划。

  3.努力扩大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积极推动科教融合,争取增加我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数量,扩大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支持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弹性学制打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根据国家部署和我省实际,进一步加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和质量。

  4.不断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新增硕士学位点以专业学位为主;积极拓展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建立以职业需求为导向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按国家要求探索试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应用型本科和高等职业教育相衔接的办法;通过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和实践考核与职业人才评价标准有机衔接等方式,完善专业学位教育与职业资格衔接办法;试点省属高校免费师范生与教育硕士衔接培养。

  (二)完善分类培养模式,提升研究生创新和实践能力。

  1.全面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研究生党建工作,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中心环节;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教育,增强研究生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科学精神;深入推进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加强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建设,将学术规范和职业伦理教育课程纳入培养方案。

  2.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博士研究生培养要围绕国际学术前沿、国家重大需求和基础研究,着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继续加大力度实施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立专项资金,资助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

  3.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依据特定学科背景和职业领域的任职资格要求,分类改革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强化与职业相关的实践能力培养;试点探索专业学位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资格的衔接;加大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力度,鼓励高校与行业优势企业联合招收和培养一线科技研发人员;建设500个高水平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4.加强研究生教材和课程建设。鼓励一流学科面向需求科学设计课程体系,编写立足学术及应用前沿的示范教材;扩大研究生课程改革试点;设立研究生示范培养方案建设项目;建设500门研究生优秀课程和500个教学案例库。

  (三)健全质量评价,完善监督保障体系。

  1.健全研究生培养单位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要求,建立与本单位办学目标和定位相一致的质量标准;鼓励各培养单位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定期对学位授权点和培养质量进行自我诊断式评估;定期发布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发展和质量报告;完善学风监管与学术不端惩戒机制。

  2.强化政府专门机构的质量监控。在省学位委员会监督指导下,组建省级学科评议组和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全面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统筹、监督;提高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加大对存在问题论文的授权点和导师处置力度;定期发布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约谈制度;组建研究生教育督导评估委员会,对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3.探索建立第三方质量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在研究生教育质量标准制订、绩效评估及专业学位质量认证等方面的作用;鼓励、督促研究生培养单位参加学科国际和国内第三方评估;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教育质量认证。

  (四)扩大国际合作,提升研究生教育国际竞争力。

  1.加大研究生中外联合培养的力度。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海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举办一批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深化研究生课程建设、联合授课、学分互换等领域的合作。

  2.鼓励支持导师和研究生国际流动。进一步提高海外交流、访学的导师和研究生比例;鼓励导师和研究生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高校对研究生海外学习、学术交流的进行资助;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吸引国外优秀学者来华培养研究生。

  3.吸引海外留学生。继续深入实施“留学山东”计划,进一步扩大留学研究生生源地覆盖面,逐步提高生源质量;突出学科优势和地域特色,建构体现山东特色兼容国际标准的留学生培养方案,吸引海外留学生;逐步加大对留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五)以学科专业建设为依托,构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

  1.厚植学科专业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双一流”建设方案,把研究生教育与学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聚集和培育一批学术领军人物与创新团队;结合高水平应用专业建设,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各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优秀人才。

  2.加强培养平台建设。统筹各类优质资源,促进学科交叉、优势互补,打造一批开放的优质研究生培养基地。组建我省研究生培养联盟。深化科教融合,支持校所、校企、校校联合建设人才培养平台,建设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促进教学与科研、教学与企业技术改造、教学与工程技术研究的融合,强化创新创业实训实践,增强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投入保障机制。

  1.完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培养单位多渠道筹集经费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培养单位统筹财政投入、科研事业收入、学费收入、社会捐助等各种资源,确保对研究生教学、科研和资助的投入,完善研究生培养的项目资助制,加大纵向科研经费和基本科研业务费支持研究生培养的力度,稳步提高研究生教育经费生均支出;逐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投入力度,保障我省高校新增博士硕士授权的经费需求。

  2.建立全方位奖助体系。培养单位统筹各类资金,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奖助体系;充分利用“三助一辅”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等制度政策,加大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艰苦行业以及有关基础学科的研究生资助力度;采取减免学费、发放特殊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研究生奖学金。

  (二)加强导师队伍建设。

  1.完善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责任人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对研究生思想品德、科学伦理、学术研究的示范教育作用,把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作为导师的首要责任;保障导师在招生、培养、资助、学术评价等环节中的主体地位;加大对导师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项目的资助力度;鼓励教师流动,完善校内外“双导师”制,优化导师队伍结构;逐步实行导师学术休假制度。

  2.改革导师评聘评价机制。完善导师分类考核评价制度和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将承担研究生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的成果、指导研究生工作量以及质量评价结果列入相关系列教师考评要求;对培养质量出现问题的导师,培养单位视情况采取诸如质量约谈、限招、停招等措施进行处理。

  (三)构建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

  大力实施质量信息公开,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分析和预警机制;开展研究生教育大数据分析,加强质量监测和调控;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布质量报告和评估结果,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项目一: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坚持“加强基础,拓宽专业,重视实践,培养能力,激励创新,发展个性,讲究综合,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着眼于服务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培养研究生“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创业精神和能力”为核心,重点实施优秀学位论文奖、研究生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等项目,引导学校深入探索研究生教育制度、教育管理运行机制的创新,不断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

  项目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通过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达到“三建设、三加强”的总体目标。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构建符合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体系;建设一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建设一批研究生教育联合培养基地,形成协同育人的培养平台;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构建符合需要的学位授权体系;加强导师培养培训,实施研究生导师指导能力提升项目,建设造诣精湛、德学双馨的师资队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扩大研究生教育开放度。努力建设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使之成为我省高端人才聚集器、科技创新倍增器和优秀文化传承创新推进器。

  项目三:博士研究生海外研修计划。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教育交流合作,积极搭建国际联合培养平台,每年选派一批科研潜质突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关领域的博士生,到国外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学习、研究,培养一批服务我省蓝黄战略及经济文化强省建设需要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

  项目四:山东省研究生导师能力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能够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国际竞争需要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建立健全导师岗位培训制度,对新遴选导师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搭建导师能力提升平台,支持导师开展学术交流、国内外访学和参与行业企业实践。

  项目五:研究生培养与学术交流平台建设。加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之间人才交流与共享,建立培养单位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专业化教师团队,建设一批优质的研究生培养基地。支持培养单位开展研究生学术交流,通过举办研究生学术论坛、开设研究生暑期学校、举办短期工作坊,搭建多层次、多学科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教育在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经济文化强省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学校党委、行政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管理和服务。要从本单位实际出发,根据本意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要加强质量标准体系、课程体系、导师队伍、教学案例、培养基地等保障条件建设,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山东省教育厅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