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院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进行登记的通知
各部门、各系部:
为维护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的合法权益,做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工作,现根据省市侨办通知精神,对全院归侨侨眷知识分子进行再摸底登记。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范围:
1、凡属在国外定居后又归国的教职员工。
2、凡有父母、子女、孙子女或兄弟姐妹已在国外定居的教职员工。
二、要求:
1、填写电子版《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登记表》。
2、务于2008年7月18日前将电子版登记表发至学院外事办公室邮箱: lc5597@163.com 标题为:xxxx部门(系部)归侨侨眷
联系电话:6715597 联系人:刘春
下载:归侨、侨眷知识分子登记表
外事办公室
200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