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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学院2008年人才需求计划
单位 专业方向 需求层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中文系 文艺学(文艺理论方向)、古代文学(宋代文学方向) 博士 刘欣 0538-6715756
(6715615)
taliuxin@sohu.com
政法系 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社会学、中国(西方)哲学史、中国革命史(政治思想史或制度史) 硕研及以上 徐岩 0538-6715620 51081760@163.com
历史系 行政管理 硕研及以上 周晓冀 0538-6715556 xjzhou@tsu.edu.cn
辅导员1名 硕研及以上
数学与系统科学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数学 博士(或硕研) 李树全 0538-6715169
(6715571)
sjzr@tsu.edu.cn
信息科学技术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 博士 杨德运 0538-6715855 tsupublic@163.com
电子商务、软件工程 硕研及以上
物理与电子科学系 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 博士 杨兆华 0538-6715916 yzh_1956@163.com
化学系 无机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科学 博士(或硕研) 李丽清 0538-6713956 taliliqing@126.com
外语系 日语、应用语言学或商务英语 硕研及以上 王峰 0538-6715623 WF71726@163.com
旅游与资源环境系 自然地理 博士 李成彪 0538-6715613 dlbgsh@163.com
旅游财务与会计、旅游统计、
旅游企业管理
硕研及以上
体育科学系 篮球、田径(跳、掷、跨)、排球、足球、乒乓球、柔道、举重、体育舞蹈、网球 硕研及以上 樊新生 0538-6713168 tyx@tsu.edu.cn
辅导员1名 硕研及以上
美术系 壁画、动画 硕研及以上 刘钢 0538-6715868 tsxymm@163.com
音乐系 作曲技术理论、古筝、舞蹈(拉丁舞或国标舞方向) 硕研及以上 张 杰 0538-6715539 tsumzj@163.c.m
辅导员1名 硕研及以上
经济管理系 市场营销与企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 硕研及以上 朱涛 0538-6715558 h.t-001@163.com
教育系 教育管理 硕士及以上 王玲 0538-6715551 tsujyxi@sina.com
生物科学与技术系 微生物学、生理学 博士 刘淑娟 0538-6715118 swx@tsu.edu.cn
材料与化学工程系 高分子材料 博士(或硕研) 杨荣东 0538-6715156 lyf@tsu.edu.cn
应用科学技术系 服装工程、建筑工程 硕研及以上 于习云 0538-6715553 yxy196565@yahoo.com.cn
大学外语教学部 英语语言文学 硕研及以上 徐晓光 0538-6715918
(6715876)
xiaoguangfly@tom.com

 

泰山学院2008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凡我校引进(聘请)的人才,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外,还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出站人员):提供三居室房源一套,安家费3—6万元,科研启动费3—8万元,配备电脑一台,校级及以上重点建设学科方向或紧缺专业的博士每月享受1000—3000元博士津贴,具体待遇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后签定协议;未定职称前,在校内享受副教授岗位工作津贴;配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商调,其他可协助安排适当工作。

二、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高层次人员来我校工作,待遇从优,具体条件面议。

三、引进人才带来的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经费,学校分别按211:1的比例给予配套费。对其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根据我校有关规定发放补贴、给予奖励。

四、学校为引进或聘请的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科研条件;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优先评聘。对引进的人才完成服务期后实行能进能出的宽松政策。

五、校外专家、学者来我校从事专兼职工作,经学校同意后,报销来校差旅费,并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和工作业绩大小,给予相应的待遇。

泰山学院热忱欢迎您来校施展才华!
联系地址:泰安市迎宾大道中段邮政编码:271021
泰山学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538)6715366 6715588

泰山学院接收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

根据《泰山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十一五”规划》,为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富有活力的教师队伍,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确定进人计划
(一)每年10月份,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和专业学科发展需要,在充分论证,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向人事处提报下一年度进人计划,进人计划要明确专业方向、学历要求和进人数量。
(二)人事处汇总初审,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委研究审批。
(三)公布进人计划。
二、组织公开招聘
根据进人计划,在大力宣传、广泛联系的基础上,人事处会同相关教学单位、教务处等部门,一起组织进行选拔面试工作。
(一)相关教学单位应及时告知前来应聘人员,将个人推荐材料寄(报) 送一试两份,人事处和教学单位各存一份。
(二)人事处与相关教学单位根据应聘材料对应聘人员共同把关,最后统一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三)相关教学单位确定试讲内容(每个专业方向至少确定三个以上讲课内容,供参加试讲人员随机抽取),并负责通知确定的人选前来试讲,同时告知试讲人员带齐本科以来的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身份证、本科毕业(学位)证。
2.成绩单及科研成果材料。
3.各种获奖、荣誉证书。
4.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团关系、担任学生干部和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
5.特殊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组织教学能力评价
相关教学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能力评价标准和办法,并组成由本单位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骨干和人事、教务、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及系外相关学科成员参加的教学评价小组(一般不得少于9人),对应聘人员按试讲、答辩、技能测试等情况进行量化赋分。根据成绩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填表报送候选人。
三、综合考察,量化赋分
人事处组织教学、科研等部门根据《泰山学院接收应届毕业生量化赋分办法》,按照教学、科研、学位课程成绩、综合考察等情况各占一定比例的办法进行量化赋分,并计算每个人选的综合成绩,作为选拔接收应届毕业生的主要依据。
四、确定拟进人选,签定接收协议
人事处根据综合成绩进一步审核考察,提出拟进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签定接收协议。
五、其他事项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辅导员的选聘办法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

泰山学院辅导员选聘办法

为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精干高效、富有活力的辅导员队伍,按照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选聘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担任过校、院(系)、班的学生干部。
3、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
4、中共党员。
二、选聘办法
(一)、系部推荐
1、学校和相关系部发布用人信息,在广泛宣传和深入发动的基础上,从应聘材料中按照1:6以上的比例确定应聘候选人,并通知他们带齐本科以来的以下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各一份,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资格),到系部参加初选。
(1)个人简历及身份证、本科毕业(学位)证。
(2)成绩单及科研成果材料。
(3)各种获奖、荣誉证书。
(4)所在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党团关系、担任学生干部和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
(5)特殊专业要求的其他材料。
2、相关系部要制定相应的选拔条件和办法,并组成由系(部)领导、辅导员等相关人员(不得少于5人)组成的选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后选人进行全面考察和各种测试,并根据考察测试结果,经党总支研究通过后,按照1:3的比例填表向学校报送推荐人选。
(二)、学校选聘
学校组成由分管人事、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人事处、学生处、组织部、纪委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 选聘采取量化赋分的办法:按照面试、笔试、综合三项成绩计分。根据总成绩并结合系部推荐结果,确定应聘人选,经体检合格后,签定接收协议。 学校将根据选聘人员所取得的成绩顺序,结合相关系(部)的推荐结果进行分配,相关系部推荐的人选若有多位被学校选中,得分排在前面的优先分配到相应系部;相关系部推荐的人选若没有被学校选中,则从学校选聘的其他系部推荐的人选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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