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安全管理处发布时间:2022-11-29浏览次数:649

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强化学校安全管理,11月29日上午,学校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实施细则》并就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实施细则》进行安排部署。学校党委班子成员范真、彭淑贞、贾军、于鸿远、李亮科、李峰、田杰昌、王光杰、刘明合出席会议,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检监察机构、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计划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安全管理处、南校区管理办公室、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委员、副校长田杰昌就《实施细则》的出台背景、制定依据、主要内容、创新和亮点进行了解读,并重点就涉及高校安全管理的条款进行了说明。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实施细则》,并结合当前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实施细则相关条款以及工作实际进行了讨论。

党委书记范真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细则》提出工作要求。一是要抓好《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采取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组织师生学习《实施细则》,安全管理处要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实施细则》的校内宣传和开展校内宣讲活动,让师生了解细则并落实细则;二是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坚决守住学校安全稳定“这条红线”。学校安全工作要坚持“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的原则,最大限度避免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要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强化督导检查。要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落实“一月一排查、一月一研判”工作机制,确保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将《实施细则》的执行落实到实处;四是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扛起维护校园安全的政治责任。要强化协同联动,筑牢安全防线,形成有法可依、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科学规范的学校安全管理局面,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安全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