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质量,顺利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专业认证工作,马克思主义学院依据《泰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泰院政发【2012】128号)、《泰山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泰院政发【2021】17号)和《泰山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实施方案》(泰院政发【2021】22号),先后出台了《泰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委员会章程》和《泰山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并在5月11日下午的教职工大会上顺利选举出教学委员会委员和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会议后,学院主要负责人与十名委员进行了集体座谈,大家交换了工作思路,酝酿了运行机制,委员们纷纷表示要尽职尽责、努力服务好学院的发展大局。教学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成功选举,进一步完善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党群机构设置,进一步趋向了“政治建院”、“依法治院”的建院宗旨。